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号)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力度,适当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在现有基础上,按职级每人每月分别予以调整,结合我县军转干部情况,共计两人符合调整要求,按照文件标准,连排职每人每月增加150元,从2016年1月开始执行。县社保局已于2016年3月将此次调整金额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