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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食安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辖区内食品农产品入市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牵头部门按照“浙编[2005]3号”的文件职能分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在各环节开展控制保障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入市食品农产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作了进一步重申和规范。
二是源头抓起,注重宣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积极引导从业者强化质量责任和自检自律意识,构建政府、部门和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三是明确目标,重点监管。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殖基地,以及从事经营的商场、市场、农贸市场和餐饮业、集体食堂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结合入夏以来天气炎热,群众热衷避暑纳凉特点,加大对风景区、农家乐和夜宵大排档等的监管力度,严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协调沟通,引导消费。加强各部门间联系沟通,综合资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监督合力。 同时,及时将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布,对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引导百姓正确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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