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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通过评审
来源:发改局      供稿:杜迎春      时间:2008-05-07 08:31:00

 
    4月27日下午,《景宁畲族自治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评审会在杭州召开。该规划采取部门与高等院校联动编制、省市县联动审查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组由同济大学石忆邵教授及省发改委、林业厅、国土厅等专家、领导组成,省市发改、林业、国土等部门领导应邀参加,县领导张晓强及我县县府办、发改、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领导参加了评审会,编制单位由浙江林学院承担。规划评审专家组认真对《景宁畲族自治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进行了评审,并予以审查通过。

    我县于2007年底启动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制定编制工作方案, 2008年2月委托浙江林学院编制。规划编制单位利用遥感技术、GIS技术并结合实地图斑调查方法,全面系统调查了全县低丘缓坡及可供利用土地资源,并与相关规划衔接,历时3个月,前后实地调查、召开座谈衔接会4次,几经修改,如期完成规划文本编制。《规划》结合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原则,从时间和空间上对景宁县低丘缓坡土地利用作出统筹安排, 明确各区域可供开发利用的低丘缓坡土地功能定位,提出低丘缓坡建设用地、耕地开发控制和林地占补平衡规划及其实施保障措施。本规划以2007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分近、中、远期三期规划。

    评审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正确,编制依据充分,结构合理、文本比较规范、内容比较全面。随着全县城市建设与产业培育进程的加快,城市与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不断扩大,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将能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土地要素瓶颈制约。与此同时,专家们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要求严格掌握低丘缓坡资源标准,适当减少用于建设用地的开发规模,完善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促进低丘缓坡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切实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要素支撑平台作用。






 
 



 

(   编辑/叶魏芬 发布时间/ 2008-08-06 16:4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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