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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保障学子权益净化招生广告市场秩序
来源:工商管理局      供稿:梅邦长      时间:2008-07-15 10:09:00

 
   随着高考、中考相继结束,各类院校招生广告铺天盖地,其中部分广告存在夸大其词、蓄意欺骗等问题,危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为了规范各类招生广告,防止虚假招生广告坑害学生、家长。7月11日,景宁县工商局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对招生广告进行了集中整治。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拉网检查。突击检查了各广告媒体及街道宣传栏,审查招生广告是否经县教育局同意,是否擅自在广告中出现“重点、名校、名师”等夸大宣传学校师资力量、教学设备、教育质量,保证百分之百高薪就业、推荐或保证出国留学等承诺,以及不实的升学率、录取率数据或许诺提高多少分数、提升多少名次等内容。检查中发现有3家招生单位在电视台以点歌形式发布广告75条次、在《畲乡报》上刊登31次,其广告内容带有不确定性的“唯一”、“百分百”等误导性用语。有2家招生单位未经任何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宣传栏中张贴招生广告。该局立即对上述行为进行了处理,对电视台和报社的广告审查员、宣传栏业主进行当面教育后责令其停止发布该广告。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源头防范。利用畲乡红盾网、街道宣传栏,宣传《广告法》和《广告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招生政策,列举常见招生骗术,引导学生家长识别非法广告、虚假广告及其他广告陷阱,避免经济损失和矛盾纠纷。同时,对广告审查员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媒体广告业主签订责任状,在承接、发布广告时从严审查广告主的证明文件、主体资格,对广告内容中涉及的有关证书、学校排名等要严格审查,确保发布的广告真实、合法。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实施联动监管。根据印刷品、报纸、电视、网络、信件、手机短信等不同类型招生广告的特点,加强与教育、宣传、广电、 邮政、电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调查,认真处理,防止违法广告扩散,避免学生家长受骗。
 
 



 

(   编辑/叶魏芬 发布时间/ 2008-08-06 16:4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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