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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至今,县法院重点对被执行人为党员、公务员、企事业工作人员等身份,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等共七类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春季集中执行活动,成效显著。活动期间,共执结各类案件40件,其中被执行人为党员、公务员的4件,拒不申报财产和申报不实的14件,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的7件,涉及民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1件。拘传21人,采取司法拘留5人,执结标的101.2万,执结率65.4%。通过这次春季集中执行活动,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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