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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发改局      供稿:叶春强      时间:2008-05-04 15:19:00

 
    2008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根据省、市物价局宣传指导意见,县发改局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制作宣传版画,加大宣传力度。县发改局将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如“价格投诉举报的方式”、“哪些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价格法的适用对象”、“对放开商品价格国家是如何监管的” 、“怎样辨别价格欺诈”等问题制作成宣传版画,摆设在人流量大的街道上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群众的价格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开展现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和价格咨询活动。4月28日上午,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和价格调控科工作人员,在人民中路开展现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和价格咨询活动。在活动中,群众向工作人员咨询了有关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液化石油气价格等问题,工作人员都一一作了解答,直到群众消除疑问满意而去。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200余份,商品标价签5000余张,接待群众价格咨询10件。

    发表《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电视讲话。4月28日,县人大领导就《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发表电视讲话,充分肯定了《价格法》实施十周来物价部门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今后的价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开展领导下访基层活动。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价格工作重心下移,及时做好农村价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4月21日,县发改局分管领导带领价格检查分局和价格调控科工作人员到大均、梧桐、标溪、沙湾、雁溪、东坑等乡镇开展下访活动,工作人员就当前的价格工作征求了广大老百姓的意见,受理了有关教育收费等投诉举报,并对群众疑惑的价格政策做了进一步的解释。

    开展制止价格欺诈、实施明码标价检查活动。4月下旬,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对县人民中路所有商店进行明码标价检查,对有些标价不规范或带有欺诈性标示的商店,当场责令经营者整改。同时,结合五一节日市场检查,对各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客运公司、宾馆、超市、液化气销售点等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巡查。

    开展文艺宣传活动。4月22至24日,县发改局连续三天晚上在群众集中的石印山广场放映露天电影,吸引观看人员2800余人,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又能使价格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参加省局组织的《价格法》十周年有奖知识答题。4月中旬,县发改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价格法》十周年有奖知识答题,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理解。

    开展《价格法》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能更加深入的了解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对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使自己价格权益不受侵害,对各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编辑/叶魏芬 发布时间/ 2008-08-06 16: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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