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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信访问题依法依规调处,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县信访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的意见》,建立经常性的信访司法联动机制。
一是设立法律服务人员库。由县司法局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人员数据库,做好法律人才的储备,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点。在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点,为需要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的来访人员牵线搭桥,提供日常性服务。
三是基层信访司法合署办公。有条件的乡镇实行司法助理员、信访员合署办公,联合接待来访群众。
四是明确六项主要职责。规定法律服务工件者的六项主要职责:一是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有关涉法问题;二是按照规定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告知和引导复议、申诉、申请仲裁等;四是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建议;五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是协助有关部门对无理上访户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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