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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午,全县“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动员部署会议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景政办发〔2008〕53号)精神,全面部署了我县“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是检验规划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推动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政府决策机制完善的体现。实行规划中期评估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要求,是政府必须要做的工作。
我县“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重点突出对发展纲要、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和创业创新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民生民本和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划的评估。在评估内容上侧重对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总结、分析、预测,即总结2006年至2008年6月规划实施情况,分析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预测到2008年12月以及到2010年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提高规划执行效果的建议措施,供县委、县政府决定参考。
整个“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分启动准备、报告起草和完善发布等三个阶段。其中,重点专项评估报告(初稿)和自评估报告(初稿)需在7月中旬完成,《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评估报告(初稿)需在7月底出炉,预计在8月底或9月初完成整个评估工作,并由县政府统一将评估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阅,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把握重点,确保高质量完成该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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