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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现状 景宁县十分重视小水电建设,把开发水力资源、发展农村小水电作为振兴景宁经济,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战略重点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全社会投资兴建小水电,走出了一条股份制办电的发展路子。截止2004年3月底,全县已建成电站111座,装机容量18.2615万千瓦,人均1.02千瓦,投资10.2602亿元,设计年发电量5.2558亿千瓦时。其中:国营电站6座,集体电站9座,股份制电站96座;并县网电站85座,市网23座,云和网2座,庆元网1座。在建电站34座,装机容量8.319万千瓦,投资5.0589亿元,设计年发电量2.226亿千瓦时。 规划、拟兴建的电站36座,装机容量31.083万千瓦(其中大均电站调整方案装机25万千瓦),投资20.8456亿元,设计年发电量6.1028亿千瓦时(详见表三)。全部项目如期完成,将建成电站181座,总装机容量达57.6635万千瓦,人均3.22千瓦,总投资36.1647亿元,设计年发电量13.5846亿千瓦时,年产值6亿多元,将为政府提供税费1亿多元。随着水电产业迅速发展,为社会积累了大量的资金资本,培养了一大批企业能人,积极到中西部开发小水电。到2004年3月底,已有70个企业在全国10个省47个县收购、改造、立项、兴建水电站104座,装机95.954万千瓦,投资40.9959亿元(详见表四)。以上境内外全部项目如期完成,总装机规模将达到153.6175万千瓦时,总投资77.1606亿元,人均达8.58千瓦,受益人口达7万多人,小水电将真正成为景宁县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景宁县水电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呈现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40多年来,景宁县水电建设过程,大体经历三了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主要解决了照明问题。1957年7月1日,鹤溪镇红星高级社首次利用下炉洋水碓,用樟木做成水轮机叶板,建成了装机12千瓦的水电站,为景宁县发展水力发电写下了新的篇章。沙湾、英川、东坑、大际、叶桥、黄谢圩等地分别利用水碓轮或木制水轮机动力带动发电机,建成水电站11座,装机56.1千瓦。1965年,国营南坑下电站、大赤坑一、二级三座高水头水电站动工兴建。到1983年,全县小
水电装机容量6854千瓦,年发电量为2711万千瓦时。这阶段农村水电主要是解决照明问题。
第二阶段:1983年,国务院以[1983]190号文件批准云和县为全国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1984年,云和、景宁两县分设,经批准后景宁也成为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九五”期间,景宁县把开发小水电资源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实现脱贫致富的战略重点来抓,坚持贯彻“多家办电”的方针,推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股份制办电的办法,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开发我县小水电资源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我县小水电事业的若干规定》、《关于调整小水电上网电价的通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兴建小水电,掀起了办电热,走出了一条股份制办电的发展路子。到1989年,共投入1700多万元资金,新建、挖潜扩容、技术改造8座水电站,增加装机容量3020千瓦,年发电量3474万千瓦时,顺利实现了农村初级阶段电气化合格县。1990年,装机1.6万千瓦的上标一级电站正式投产。这一阶段小水电的发展解决了景宁人民脱贫致富问题,实现了 “以电兴县”。
第三阶段:主要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经济。进入 21世纪,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生态环境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朱镕基总理在湖南、四川、贵州考察时作出指示:要在大力发展小水电方面给予扶持。解决退耕还林,就必须解决农民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大力发展小水电;开发农村水电要同农民的当前生计和长远致富结合起来;农村水电开发要同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增加财政收入;农村水电开发要同农网改造结合起来。这一系列重要指示,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了新时期农村水电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为农村水电发展指明了新的空间和更加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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