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07年7月16日理事大会上通过)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知识界人士联谊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第一届景宁畲族自治县知识界人士联谊会选举常务理事21名。选举采取等额和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二、常务理事由理事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须经理事大会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选举须经常务理事会到会常务理事过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四、参加本次大会选举的理事人数超过应到理事的过半数时,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五、到会理事有权对提出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六、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