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08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其中5个职位因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被核减。经研究决定,将原被核减的5名中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位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对象:中学及幼儿园教师5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也可登陆景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ning.gov.cn)、景宁教育城域网(http://www.zjjn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7月30日—7月31日。
地点:景宁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三楼)(鹤溪镇人民中路118号)。
报考人员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考务费40元。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缴费登记确认。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4)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不足1:1.5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再进行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时间为: 2008年8月4日—8月5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人员名单。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科:5081341
县人劳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5082957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