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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下午,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武昌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修改〈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草案)》及其说明情况的汇报;通过计划、预算审查报告;听取和通过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决议草案,提请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初步候选人名单,提请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各代表团认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过去四年工作的回顾是实事求是的。各项工作在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突破。各代表团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实施监督法, 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在闭会期间,要多安排代表活动。 在审议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各代表团对“两院”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两院”工作报告表示满意。代表们建议,“两院”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各代表团认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条例》的修改是必要的、及时的。条例中修改内容体现了慎重、细致、严谨、科学。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本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62件议案改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会议经过讨论,提出了关于县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上决议草案将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提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提出了大会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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