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对照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重点公开内容,结合各股室职责,对污染减排、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建设项目环评、重点流域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重特大突发环境时间处置等需要依规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明确,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规范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用活载体,发挥政务信息公开效用。我局依托景宁县人民政府网,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网页开设了领导分工、部门职能、股室设置、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扩大对外宣传。一是对环保行政行为、环保行政审批(许可)程序、环保法律法规等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方便了老百姓查阅办事。二是充分利用工作动态专栏大力宣传我局环保工作开展,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环保、参与环保。三是加强干部职工信息写作培训,全年组织专题培训2次,参加省市各类环保业务培训30余人次,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写作能力、写作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加强监督保障,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发布规范要求,确定1名政治素质高、责任性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景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网页的维护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管理员密码保密管理,严格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做到网页维护管理及时高效,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合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体系还不健全。组织建设方面仍需加强,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存在一定漏洞,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迅速发展,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还没有完全吃深吃透,且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依法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类型,以及内容覆盖还不够全面,公开力度还不够,对公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还不够,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政策解读方面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公开实效有待增强。目前还是较多运用文字、图片等老方式,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进行公开,新闻发布、微视频、H5制作等类型方式公开较少,在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方面还比较薄弱,导致公开质量不高、效果欠佳。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责任落实。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下达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梳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内容,列出条目式清单,并逐一明确责任业务科室,确保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加强对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培训指导和政策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增强全局上下依法公开意识,做到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制度机制执行。一方面,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础性制度和工作机制进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基础能力和水平,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确保新媒体平台公开管理工作规范运行,真正发挥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指导,由局办公室负责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推动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底线,结合新时代下高水平建设美丽景宁、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工作的推动落实,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在做好常态和规定栏目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无废城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创新等方面内容,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知情权,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参与度。四是强化平台载体建设。以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结合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和场景应用,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借力数字化、集约化等监管平台,借势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扩大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促进提升吸引力和亲和力,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0笔、总金额0元。

2021年,我局基本完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