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景宁县民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上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把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做好监督保障,接受人民监督。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目前我局依托办公室,配备3名兼职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规范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考核制度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时限和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流程步骤及监督途径。

(二)深入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我局信息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的撰写能力,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政府信息的形成、申报、审核、录入等各个环节还存在一定的滞后和落实不到位现象。

(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各项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存有偏差,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处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诉求。

(三)政府信息内容需逐步改进完善

今年以来,我局狠抓信息数量和质量,但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内容还有待丰富。要着重抓好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婚姻登记管理、救助管理体系、区划地名管理、养老业务工作等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便民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0笔、总金额0元。

2021年,我局基本完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