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1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景宁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省公安厅、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在县政府办公室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确保开展好政府信息工作,我局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沈玉成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周晓锋为副组长,宣教科、办公室相关经办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力推进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不出现差错。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强化政民互动,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景宁公安”微博、“景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四)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借助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专人、有安排、有考核。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责任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744

行政强制

10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7.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尽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条例》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政务公开全警参与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简单,公开的信息大多数以纯文本形式;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照群众新期盼、紧扣政务公开新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深化创新工作。在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大力创新公开形式,以多种易了解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0笔、总金额0元。

2021年,我局基本完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