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拟公开的信息经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做好监督保障工作,接受人民监督。

我局拓展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公示有关市政工程和保障房信息。二是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三是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审批事项,使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阳光审批、高效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二是加强信息联络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将信息收集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0笔、总金额0元。

2021年,我局基本完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