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拟公开的信息经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

我局拓展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公示有关市政工程和保障房信息。二是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三是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审批事项,使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阳光审批、高效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76

24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90

1794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219

3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1000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6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6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6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二是加强信息联络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将信息收集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