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130号,邮编:323500,电话:508529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市场监管局遵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在省局、市局、县政府的部署指导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完备,各项工作措施有条不紊,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日常工作的透明化,群众监督的实效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对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特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小组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组织落实专人开展具体工作。
(二)全面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知情权利
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过程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的任务,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严格程序。在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高效性,及时迅速地将人民群众热切关心的政府信息告知于民,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9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正常。
(三)拓宽公开途径,满足多种形式公开
为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府信息,我局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继上年开设“景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后,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功能。保证与消费者新途径下的交流顺畅,增加了社会公众对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80 | 0 | 97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39 | 0 | 128 |
行政强制 | 36 | 0 | 3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30.0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确保全体人员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以完善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三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