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景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度景宁县水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水利局联系(景宁县复兴西路56号,邮编:323500,电话:5623197,电子邮箱:jnslj@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3

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9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17

1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0

1566138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相关文件主动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仍然缺乏主动性。2019年我们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省、市水利局的要求,加强各个科室信息报送情况。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化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提供和上传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加强信息考核、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新闻敏锐性及写作水平,提升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并在年初制定各科室信息考核目标数,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积极报送信息。进一步发挥对外服务受理窗口、水利信息网站和新闻媒体等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快捷、更简便、更有效的服务。

(二)是充实内容、加强监督。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同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