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度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府前西路2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082024,电子邮箱:jnxsfjgbs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2019年,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条例》,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优化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为深入贯彻《条例》,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等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增强信息工作服务保障能力。
(三)加强内容建设。
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相关信息。抓好各项信息的主动公开,并动态开展检查执法等信息公开。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其他各项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 | 13130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对政策文件公开属性不够明确;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明确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明确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与本单位相关的工作信息和公示公告信息及相关文件,加强本单位的执法信息撰写。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