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景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度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府前西路2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082024,电子邮箱:jnxsfjgbs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2019年,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条例》,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优化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为深入贯彻《条例》,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等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增强信息工作服务保障能力。

(三)加强内容建设。

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相关信息。抓好各项信息的主动公开,并动态开展检查执法等信息公开。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其他各项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13130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对政策文件公开属性不够明确;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明确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明确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与本单位相关的工作信息和公示公告信息及相关文件,加强本单位的执法信息撰写。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