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本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梅岐乡党政办联系(电话:5814020)。
一、概述
(一)把握重点,巩固成果。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增强业务员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三)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设立的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栏继续保持和完善。并对该栏目中包含组织机构、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公示公告、重要信息等几大板块中的一些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补充,已对照监测报告逐条进行了整改。
(一)2018年全年,我乡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便民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群、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此外,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畅通渠道,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我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属于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信息;二是属于乡政府内部工作性文件信息;三是属于乡政府工作性通知(传真电报),主要是基于保密的要求和内部工作便于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为零,历年累计收费为零,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乡2018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事件的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18年,我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改进措施。
1.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按照要求,对必须公开的信息坚持认真核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区延伸。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3.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群众参与性。特别要发布关系民生的系列政策、法规,积极向县政务办建设,力求早日开通网上政策咨询,实现互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梅岐乡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吴万里审核人:雷小芬填报人:陈佩丽 | ||
联系电话:5814020填报日期:201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