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景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景宁县水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水利局信息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水利局联系(景宁县复兴西路56号,邮编:323500,电话:5080150,电子邮箱:jnsl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各项日常工作扎实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作为县政府职能部门的机关单位,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为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及时更新了局领导信息和局班子分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毛南荣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松青担任,不定期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督办,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建立完善制度,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按保密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三)抓好网站建设,及时梳理、更新政务公开目录,按时公布信息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根据自身职能和权责,对县政府网站县水利局版块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进一步梳理和更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网站页面更加简洁清晰、栏目设置布局更加合理。

(四)开通微信公众号,丰富信息公开方式

2016年继续对外开放微信公众号,丰富了信息宣传载体,及时对外发布各类水务政务信息,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我局主要在景宁政府网、景宁水利网、丽水水利网、畲乡报、中国景宁新闻网以及各部门的网站、刊物等媒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发送。我局2017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7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相关文件主动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仍然缺乏主动性。2018年我们将按照《条例》和市水利局、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强各个科室信息报送情况。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化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提供和上传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加强信息考核、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新闻敏锐性及写作水平,提升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并在年初制定各科室信息考核目标数,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积极报送信息。进一步发挥对外服务受理窗口、水利信息网站和新闻媒体等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快捷、更简便、更有效的服务。

(二)是充实内容、加强监督。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同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

2018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严格把好政务信息质量关,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