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景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府前西路2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082024,电子邮箱:jnxsfjgbs1@163.com)。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2017年,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条例》,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优化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人员变动,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为深入贯彻《条例》,对本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增强信息工作服务保障能力。

(三)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本局宗教科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完善信息发布渠道

在原有景宁司法官网、微博等网站下,开设了“景宁司法”微信公众号、“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等载体,

不定期向公众宣传景宁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提供信息交流渠道,为公众了解景宁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职能、政策等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广泛的公益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XX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领导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网站、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我局将按照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发布激励机制,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及时更新与本单位相关的工作信息和公示公告信息及相关文件,加强本单位的执法信息撰写。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