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景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府前西路2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082024,电子邮箱:jnxsfjgbs1@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丰富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并由分管领导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分工,形成了领导重视、机构明确、制度完善、公开有效的良好工作格局。 

  2.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我局组织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平台的建设和试运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等内容进行学习和研讨。

3.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一是以景宁司法官网、微博等网站为主要载体。以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向外界宣传景宁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提供信息交流渠道;发布各种法规、规章、政策,公开各类办事程序,提供监督手段;为公众了解景宁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职能、政策等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广泛的公益信息服务。二是积极向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政府网站等投送景宁司法行政的各类工作信息。三是有效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及时向全社会更新信息,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途径,扩大了社会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XX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领导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网站、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一些科室没有正确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公开工作离上级和群众要求尚远。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上级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许多公众关心的信息没能及时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二是加强日常政务信息的收集,做到及时公开,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