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联系(地址:邮电路42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082215,电子邮箱:jnxmzj@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上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把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目前我局依托办公室和信息中心,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考核制度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时限和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流程步骤及监督途径。
(三)深入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我局信息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的撰写能力,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局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途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除公文发外)572条,公文发布103件。其中 “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30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11条,“他山之石件”栏目发布信息107条,年度报告1条。
(一)稳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按照公开要点要求,我局着重抓好优抚退伍安置、社会事务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婚姻登记管理、救助管理体系、老龄业务工作、区划地名管理、救灾救济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
(二)稳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阳光民政”工程建设。一是开展行政权力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确定了行政权力事项共436项。二是完成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信息梳理核对工作。12月,共完成436个行政权力事项及7个便民服务事项梳理核对,通过浙江省民政厅和丽水市民政局审核,现已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和丽水行政审批系统公布。
(三)稳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外,部门预算决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已详细公开。
(四)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认真及时做好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认真做好季报表、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主动公开情况等一并及时上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景宁县民政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理、合法开展,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本局及时关注因信息公开而提出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2015年本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政府信息的形成、申报、审核、录入等各个环节还存在一定的滞后和落实不到位现象。
(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各项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存有偏差,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处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诉求。
(三)政府信息内容需逐步改进完善。今年以来,我局狠抓信息数量和质量,但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内容还有待丰富。要着重抓好养老服务、优抚退伍安置、社会事务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婚姻登记管理、救助管理体系、老龄业务工作、区划地名管理、救灾救济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便民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 ||
填报单位:景宁县民政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7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陈丽成 审核人:严小红 填报人:陈佳丽 | ||
联系电话:5082215 填报日期:201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