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雁溪乡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本乡镇机关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雁溪乡党政办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雁溪乡雁溪村,邮编:323504,电话:0578-5063732,电子邮箱:jnxyxxrmzf@163.com)。
一、概述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雁溪乡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重新研究和部署,确定雁溪乡党政办公室作为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占海冰副书记为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审查工作,张芬芬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全力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开展集中培训,认真学习、调研。为深入贯彻《条例》,我乡对本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实施办法等。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景南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我乡编制工作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经审核后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本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设立的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栏继续保持和完善。并对该栏目中包含组织机构、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公示公告、重要信息等几大板块中的一些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补充,已对照监测报告逐条进行了整改。2014年全年,在乡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195条,其中公文发布115条,信息公开80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此外,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畅通渠道,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拓展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把政府网站建成为民服务的便捷平台。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乡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和广播站及其他途径。2014年全年,在乡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195条,其中公文发布115条,信息公开80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新渠道。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共同引导社会舆论。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处置流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定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健全信息主动发布机制。要围绕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在出台重要政策法规,筹办重要活动、会议时,统筹考虑相关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的方案与口径,力争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公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暂无支出,从而没有收取或减免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4年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需要加以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强宣传工作;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培训的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
(二)继续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雁溪乡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