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雁溪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雁溪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本乡镇机关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张芬芬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雁溪乡雁溪村,邮编:323504,电话:0578-5063732,电子邮箱:jnxyxxrmzf@163.com)。

  一、概述

  按照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完整阐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41条(各级政府应包括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下级政府2013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工作动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群、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无。

  (二)处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及历年累计收费和减免情况:无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工作中,我乡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管理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2013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雁溪乡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1日

  附件2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审核人: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41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方式申请数

 

  (二)依申请受理数

 

  1.未延期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依申请答复数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6.其他原因

 

  三、行政复议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四、行政诉讼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五、举报数量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人次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其中:全职人员 人

 

  兼职人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