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惠明路41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082024,电子邮箱:jnxsfjgbs1@163.com)。
  一、概述
  按照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完整阐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景宁县司法局在云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163条,其中:领导分工3条,政策文件9条,行政权力事项42条,业务工作109条,人事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政策文件(上级文件、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规划纲要、计划总结)、业务工作(政务动态、财政信息、统计数据、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招考录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公开年报、帮助指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收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3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加强日常政务信息的收集,做到及时公开,丰富公开内容;二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附件3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审核人:潘文彪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163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0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163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1.未延期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2

  其中:全职人员 人

  2

  兼职人员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