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9-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2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鹤溪中路49号,邮编:323500,电话:5085290,电子邮箱:jnxgsju@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县工商局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工商网站建设等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分局、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各单位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保障制度。我局建立健全《景宁畲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系列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管理,细化责任目标,加强考核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搭建信息公开平台。我局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结合工商系统工作实际,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在新建立的门户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aic.gov.cn。)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网上办事、咨询投诉、网上查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报告等10多个子栏目,并开辟了网上企业注册、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网上办事栏目,作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同时在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方便群众查询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新建了“畲乡红盾——工商在线”的新浪微博(网址为:http://t.sina.com.cn/jnxgsj),开辟了跟消费者沟通的新途径,增加与社会公众的交流渠道。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是严格保密审查。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对工商外网及时进行了改版,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六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畲乡红盾——工商在线”的新浪微博、工商外网、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及时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审核与发布情况都很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包括便民信息7条、工作动态94条、政策文件3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为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府信息,我局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结合工商系统工作实际,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在新建立的门户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aic.gov.cn。)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网上办事、咨询投诉、网上查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报告等10多个子栏目,并开辟了网上企业注册、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网上办事栏目,作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同时在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方便群众查询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新建了“畲乡红盾——工商在线”的新浪微博(网址为:http://t.sina.com.cn/jnxgsj),开辟了跟消费者沟通的新途径,增加与社会公众的交流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我们在档案室设立登记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申请的主体主要以企业、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为主。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人普遍关注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章程、吊销营业执照情况、年检、验照结果等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依申请公开申请503件,涉及的内容均为企业档案查询。

  (二)处理情况:对以上申请,我们全部依法当场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的答复为503条,占全部申请数的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工商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县工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我们将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各单位在拟制公文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方案时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必选项,将信息公开融入了文、会、事办理过程,应予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纸质文件印毕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和完善系统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三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附表。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县工商局审核人:韦 炜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140条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1件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140条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次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503件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503件

  2.传真申请数

0件

  3.网络申请数

0件

  4.信函申请数

0件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件

(二)依申请受理数

503件

  1.未延期办结数

503件

  2.延期办结数

0件

(三)依申请答复数

503件

  1.同意公开答复数

503件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件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件

  涉及商业秘密

0件

  涉及个人隐私

0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件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件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件

  6.其他原因

0件

三、行政复议数量

0件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件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件

  3.其他纠错数

0件

四、行政诉讼数量

0件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件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件

  3.其他纠错数

0件

五、举报数量

0件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人次

0人次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万元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万元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个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2人

  其中:全职人员 人

1人

  兼职人员

1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5万元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