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景宁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9-2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2年度景宁县水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水利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水利局联系(地址:景宁县复兴西路56号,邮编:323500,电话:5081643,电子邮箱:jnslj@163.com )。
  一、概述
  2012年,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各项日常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作为县政府职能部门的机关单位,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2012年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机构概况里面水利局增挂渔业局,领导分工栏,今年因有新领导到任,及时更新了局领导信息和局班子分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毛南荣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副局长叶梅娟担任,局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文书杨敏和秘书季存华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各科室负责提供信息等资料。由办公室文书杨敏专人负责管管理文件收文传递和档案室,做到了保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四落实”。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并以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4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内部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和操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工作,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观念,一年来,我局共有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利局作为信息公开文件备案试点单位,做好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备案表,及时上交县信息中心;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发送。
  三是不断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完善了更新了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建设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其中按时报送包括月报、年报、主动公开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保密审查年度表、信息公开文件备案表等信息,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有序开展。积极参与优秀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评选活动,开展公文制发流程中公开属性的注明和CEB文件的上传工作;开展公文备案工作。二是今年重点完善了信息审查制度。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南荣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梅娟为副组长,办公室柳锋,杨敏和季存华为成员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敏和季存华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明确了保密审查的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专人实施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工作动态150条、政策文件7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我局主要在景宁政府网、景宁水利网、丽水水利网、畲乡报、中国景宁新闻网以及各部门的网站、刊物等媒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发送。我局2012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2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2012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个别科室站所工作主动性不够,信息报送和更新不够及时;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不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013年我们将按照《条例》和市水利局、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考核、拓展公开形式。年初制定各科室信息考核目标数,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积极报送信息。进一步发挥对外服务受理窗口、水利信息网站和新闻媒体等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快捷、更简便、更有效的服务。
  (二)是充实内容、加强监督。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同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附表
  附件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景宁县水利局      审核人:叶梅娟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150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0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150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1.未延期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2

  其中:全职人员 人

  1

  兼职人员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