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教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4-0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考核检查内容,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的有效途径,是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必然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抓好教育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计财科负责财务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初步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健全规章制度,保障措施有力。结合实际,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公示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四、编制公开目录,内容全面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教育局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教育管理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教育局政务公开目录共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办事事项、资金信息、业务信息、工作信息、公共服务、人事信息、社会监督、使用帮助”11类。同时,在景宁教育城域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工作情况、发展动态等政务信息。

  五、加强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校务公开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校务公开对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谐校园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教育局和全县所有中小学设立“政务公开”栏,以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和教育公示制度为重点,坚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运行机制,全力推进“阳光工程”的实施,对于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干部任免、教师职称、工资晋升、评优评先、重要决策以及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予以公布。

    七、“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情况。配合县政府信息中心(公开中心)完成“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情况。

  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我局共在景宁教育局域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4条。

  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全年没有受理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全年无收费情况。

  十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而又涉及面广的工作,我局虽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人员少,工作牵涉面广,任务繁重,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一些科室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