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2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景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0年,景宁经济开发区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认真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条例》培训工作会议,开展学习《条例》,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建立科室(部门)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三)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区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在办公大楼二楼大厅建立宣传栏,定期公开政务信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途径,受到公众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共发布公开信息23条,及时更新机构概况的有关内容。同时还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为方便公众对我区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区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景宁政府网公布,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截至2010年底,本区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截至2010年底,本区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区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科室(部门)没有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不一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后,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