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20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29

 

  县政府信息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按照县政府的部署,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县府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

  2.开展集中培训。为深入贯彻《条例》,我局对本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实施办法等。

  (三)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本局民族宗教科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2010年我局还出台信息报送及公开奖励制度,提高了信息质量和数量。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版面。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指引”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下载”共7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便民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网上办事”、“行政许可”共6个子栏目。搭建起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市、县政府下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后,我局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信息更新,以政府政务网信息公开版面结合传统宣传公开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我局按照《条例》要求,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局还通过在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发布动态信息33条,“便民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条;“政策文件”栏目发布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

  2010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等事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未接到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回顾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缺乏一定的主动性。

  2011年,我局将按照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发布激励机制,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附表一。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抄送:县政府信息中心。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2011年3月10日印发

  表一: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33

  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向本地(本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总数

 

  对受理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总数

 

  政府信息公开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数(件)

 

行政诉讼数(件)

 

行政申诉数(件)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全职人员数(人)

 

兼职人员数(人)

 1

  其他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

 

 

  填报单位: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