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财政地税局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12-29

景宁县财政地税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9年2月18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景宁县财政地税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表格。

一、概述

  2008年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本单位从这一年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0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本局2008年共主动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部门文件”栏目发布信息25条,占总数的23.8%;“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40条,占总数的38.1%;“便民信息”栏目发布信息34条,占总数的32.4%,其他信息6条。通过其他形式公开各类信息163条,其中通过党政信息网公开39条,单位网站公开条45,单位各类简报79条。这些信息的公开,一方面加深了我局的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也使公众更加了解我们是如何分配和使用资金,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信息公开,让群众知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思路,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是依法行政,让人民满意。制作办事指南,将财政职能、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工作时间、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开。努力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限,最优的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发扬民主,让社会监督。加强群众的直接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政务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08年底,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所以没有检索、复印等费用的产生。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

  2008年是政府信息公开开局之年,我局通过一年的认真努力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如:部分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准;信息公开工作部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七、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制度措施,强化业务研究。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附表: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68

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向本地(本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总数

对受理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总数

政府信息公开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数(件)

行政诉讼数(件)

行政申诉数(件)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全职人员数(人)

兼职人员数(人)

1

其他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

 

                                                                                         填报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