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电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3

2019年县电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县电力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电力局联系(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218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2036010)。

一、概述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社会公民的知情权,县电力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单位的工作部署要求,县电力局结合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为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电力局积极通过政府信息网站、报刊、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9年12月底,县电力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发布信息2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电力局2019年未收到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发生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兼职人员。另一方面,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统筹兼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