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景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2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景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我局各项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属于主动公开的内容,如领导简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内容均在专栏主动公开。及时公布本单位2023年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始终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公开程序,网上公布了《2023年度景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本年新收0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的内容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各项信息符合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本单位门户网站建设专栏,丰富公开内容和栏目设置,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会及时在景宁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五)监督保障。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积极应对社会评议,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数据支撑、有政策支持。2023年本单位未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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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二是对时效性的把握能力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因文件存在发布周期,一些文件和相关信息公开模块的内容没有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举措。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质量与时效。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公开信息的全面性与实用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政务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认负责”的原则,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1/25/art_1229438061_5256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