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由景宁县气象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景宁县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委、政府和省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气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5;多渠道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16(含首发和变更)通过“畲乡气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9条;在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局网站、景宁政府网等网站等刊登气象政务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景宁县气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因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浙江省气象局、丽水市气象局和景宁县人民政府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公开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回应,严格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不定期开展政府网站检查监测,按照最新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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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景宁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够;五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不够。

2023年我们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省、市气象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一是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利用新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3/1/31/art_1229438061_5059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