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景宁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气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政府信息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环城东路280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885775,电子邮箱:zjlsjnqx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得到了全面提升,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推进依法行政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监督下规范有序进行,并切实加强对所要公开信息内容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造成广大群众恐慌的信息发布。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专门抓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证。

  (二)加强学习,完善制度。我局不定期开展信息员培训工作,开展工作交流,提升信息写作的水平和上网操作的动手能力。按照上级政府相关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从制度规范入手,抓好落实,做好工作。我局制定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监督制度和追究制度,形成了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三)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结合气象工作职能和实际,迅速制定了《景宁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依据。同时,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职能划分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更新充实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改进、公开效果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发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二)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系统报送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开年报6个大类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4条。

  (三)主要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投入成本,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通过办公楼信息公开栏发布本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天气资讯等信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南、受理流程、申请表等已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二)我局已按要求在县气象局办公室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点。

  2016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成效明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以及信息更新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在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第一、进一步强化梳理,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做到内容完善,更新及时;

  第二、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第三、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新闻敏锐性及写作水平,提升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2017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严格把好政务信息质量关,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