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分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畲乡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分中心联系(地址:红星街道胜利路50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083373,电子邮箱:jnzfgjj@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度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分中心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
分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发布上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责任体系的完善。
(二)认真做好日常工作
指定专人做好网络维护、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等日常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公开数据。
(三)加强条例学习,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并积极落实《条例》内容,及时对分中心负责人和信息员进行培训,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做到合法、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分中心2014年在政府网站、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及其他渠道公布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我分中心工作动态及公积金相关政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公积金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分中心没有收到此类申请,因此未发生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分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分中心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我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更新和上报信息常态化还需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数量少,相关文件主动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4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9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