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农办(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4-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1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农办(扶贫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农办(扶贫办)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农办(扶贫办),邮编:323500,电话:5089628)。

  一、概述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办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条例》颁布后,我办召开版追忆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总会秘书科作为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成立了由陈谢副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指定相应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为深入贯彻《条例》,我办对本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实施办法等。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完善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版面。搭建起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我办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信息更新,以政府政务网信息公开版面结合传统宣传公开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三是建设信息查阅场所。按照《条例》要求,已经总会秘书科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四是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办还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办共公布政府公开信息227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协作平台公开信息87条,在景宁县文件库公开120个部门文件。其中,部门工作动态信息65条,政策文件10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1年度及历年累计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包括次数、原因、结果(2011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等。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