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县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雷朱华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邮编:323500,电话:5097511,电子邮箱:lsjntz@163.com)。
一、概述
目前,县侨办挂牌在县委统战部,信息公开工作由县委统战部侨务科负责。一年来,在县委统战部的领导下,县侨务科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侨务部门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完善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保障各种公开渠道畅通,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分管领导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领导下,侨务科具体负责实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今年来,认真做好权力、责任清单的梳理及上报,按时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践过程中,严格按照景宁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景宁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相关工作规程,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公开权力清单4条,具体包括行政确认1条、其他行政权力3条。其他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共 16条。包括政策法规、计划总结、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多类政府信息。在统一战线网站发布有关侨务工作动态信息 24条。包括国内外侨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职能介绍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统一战线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将县侨办重要工作动态和信息在网站主动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数量也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县侨办机构人员配置等原因,县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可以进一步丰富等方面。2016年重点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加强交流培训和调查研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认真总结交流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不断创新和改进信息公开的方式,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继续加强政府网站等主动公开方式,进一步开发拓展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同时,积极开拓微博等科技化、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手段,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5年度) | ||
填报单位:县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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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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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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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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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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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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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 陈晓华 审核人: 填报人:雷朱华 | ||
联系电话:5097511 填报日期:2016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