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1年度毛垟乡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毛垟乡政府信息公开版面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毛垟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毛垟乡人民政府,邮编:323507,电话:0578-5076603)。
一、概述
2011年以来,我乡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提高认识,健全队伍。针对偏远乡镇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重视、岗位混杂的现实,我乡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同时加强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成立、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岗位、落实专人负责。
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为改善规章制度不完善,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我乡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寻。此外我乡还重点规范相关工作的操作过程,努力做到信息公开流程全面、步骤规范。
注重时效,及时更新。为避免信息缺乏时效性、信息公开不及时,进而严重悖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实意义,侵害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权。为此,我乡着力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及时性。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根据农村群众自身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板报、纸质、电视、广播等一些常见的形式上,而对于网络形式的公开接触甚少的现实。为此,我乡通过在有条件的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氛围,同时为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我乡还通过一些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乡共发布信息71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69条,占总数的97.2%;年度报告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1.4%;交办信件数2条,占总数的2.8%;答复信件数2条,总数的2.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包括便民信息、工作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文件、机构概况、规划计划、网上办事、领导信箱、使用帮助、年度报告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群、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1年,我乡暂无申请情况。
(二)处理情况:2011年,我乡暂无需要处理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乡暂时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制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乡为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工作中,我乡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教训,及时、主动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报送月报表,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征文活动,并积极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面报送工作动态等信息。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强、《条例》宣传面还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渠道还需拓宽等。为此,在新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创新方法、扎实推进,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培训,提升素质。针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专业技能不强的现状,通过积极参加培训会、座谈会、现场指导会等形式,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加强沟通、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争做信息公开业务能手。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版面,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要努力搭建起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争取建成一个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同时要认真审核需公开的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丰富我乡信息公开内容,并通过在公开栏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强化监督,增强意识。要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的监督舆论作用,对不公开、迟公开、乱公开现象进行曝光,对破坏信息公开的一切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真正将政府言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1 | 228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2.书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4.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5.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 条 | 0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5.其他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