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信息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发布风险防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制度保障。印发《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6个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依法申请、审查校对、动态调整、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相关程序,做到操作有依据,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浙江省政务公开“一本账”》相关信息公开要求,制定完善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开。规范政策文件信息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监督保障

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注重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强化发布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县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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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衔接联动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健全信息公开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栏目更新内容及分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开展每月巡查,规范公开流程,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1/26/art_1229438061_5257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