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2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1年度东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信息公开网站东坑镇专栏内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潘至秦联系(地址:东坑镇人民政府,邮编:323504,电话:0578-5068011)。

一、概述

2011年,东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基层、促进和谐、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我镇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以便查阅。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201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便民信息、工作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文件、机构概况、规划计划、网上办事、领导信箱、使用帮助、年度报告  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群、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二)处理情况: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暂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暂无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5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1.网上申请数



2.书面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4.传真申请数



5.电子邮件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予公开答复数



5.其他答复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