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家地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畲乡网家地乡平台公开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吴明美联系(地址:家地乡人民政府,邮编:323507,电话:5073300,电子邮箱:jnjdx@163.com)。
一、概述
(一)健全队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张灵燕负责,由吴明美具体负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打牢了我乡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抓实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乡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落实信息公开联系人,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
(三)做好培训。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乡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多次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就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组织机构36条,法规文件73条,规划计划3条,工作动态82条,人事信息4条,公示公告6条,年报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中国畲乡网家地乡平台、景宁新闻网、畲乡报、公开查阅点等。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是完善家地乡新闻发言人制度,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采取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发布。了解民情民意,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宏观经济、民生等重要信息,增加发布频次。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做到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并注意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三是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问责,着力提高实效。发挥好政府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发布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申请数量0件;
(二)处理情况:处理数量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收费为0元,减免数额为0元。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数量为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虽然我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0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吴明美
联系电话: 507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