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家地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4-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要求,汇总2011年度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家地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家地乡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家地乡人民政府,邮编:323507,电话:5073325)。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乡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长刘和平同志任组长,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张灵燕同志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任成员,负责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抽调三名同志具体负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它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正常编写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乡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出台专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促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同时,乡政府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首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通过中国畲乡网家地乡平台、公开查阅点等途径主动公开2011年度的政府信息共27条。其中,工作动态20条、使用帮助5条、年度报告1条,便民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暂无支出,从而没有收取或减免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1年,我乡共收到上级交办的网上咨询、投诉情况信件1件,答复1件。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27

  248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条

  0

  0

  2.书面申请数

  条

  0

  0

  3.当面申请数

  条

  0

  0

  4.传真申请数

  条

  0

  0

      5.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条

  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5.其他答复数

  条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