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景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2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热点,聚焦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信息、行政许可及处罚、财政预决算、提案建议、公示公告等等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实践治水为民、兴水惠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县水利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县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着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和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同时开展隐私排查工作,对于涉及保密、个人隐私、敏感、错别字等方面问题进行审查,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水利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和民生服务等平台,开展政务公开、活动报道、在线咨询等服务,既能够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动态,又拓宽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网络渠道,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群众所想所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水利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县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水利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8.6936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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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信息效率时限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按照主动信息公开分布情况制定责任清单,由办公室牵头公开,协调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进行把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确保上传内容的正确性和及时性。逐步完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1/25/art_1229438061_5256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