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景宁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28日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景宁县水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水利局联系(景宁县复兴西路56号,邮编:323500,电话:5623197,电子邮箱:jnslj@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23 | 3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6 | +8 | 17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2 | +16 | 11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7 | 2192676.6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2021年我们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省、市水利局的要求,加强各个科室信息报送情况。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进一步提升电子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