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县经济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县经济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复兴西路30号经济商务局办公室,邮编:323500,电话:0578-5082303,电子邮箱:jnxjjswj@163.com)。

  一、概述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机构职能、最新动态、经贸信息、政策法规、分析调研、招商引资、内外贸经济、企业之窗等八个大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到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1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上传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97条,经贸网政务信息103条。全面主动宣传经济发展工作。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是完善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发布。了解民情民意,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宏观经济、民生等重要信息,增加发布频次。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通过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做到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并注意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三是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问责,着力提高实效。发挥好各级政府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发布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认真办好热线电话。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以《景宁畲族自治县经贸局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法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4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件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我局将结合县政府规定,进一步适时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根据“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整改要求,结合制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总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取得一定的成绩,得到全县人民的认同,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距离。在今后,我局将加大力度,继续坚持“规范、高效、实用、便民”的原则,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及时,信息质量提升。

  

附件4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县经济商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

 

单位负责人:潘昌德     审核人:林景东   填报人:叶君

联系电话:5082303           填报日期: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