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13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顺利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运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明确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为负责牵头操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我局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2、制度建设情况。按照我局的职能范围和职权划分对公开内容作了分类和规范,规范建立了《景宁畲族自治县经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经贸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依据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保密审查后发布。

  3、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我局主要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公共平台和发改局网站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充分运用经贸局文件、经贸网信息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发改局大门过道最显眼的位置,设置了机构职责、人员信息、服务制度等公开栏,让前来办事的人员一目了然。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机构职能、最新动态、经贸信息、政策法规、分析调研、招商引资、内外贸经济、企业之窗等八个大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到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1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201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2条,机构人员3条,便民信息类16条,其它类信息15条。全面主动宣传经济发展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以《景宁畲族自治县经贸局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法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2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件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我局在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我局将结合县政府规定,进一步适时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根据“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整改要求,结合制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总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取得一定的成绩,得到全县人民的认同,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距离。在今后,我局将加大力度,继续坚持“规范、高效、实用、便民”的原则,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及时,信息质量提升。